福州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面积明年将达350万平米

来源:福建节能信息网   2011年4月13日 21:24:00

  福州市是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之一。到2012年,在新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推广太阳能、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面积将达350万平方米。省政府日前下发《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》,明确我省将强制推行建筑节能50%,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建筑。

  《意见》明确,至2012年,全省建成9个资源节约型城市、5个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示范市(县)、30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园区和200家循环型企业。

  省政府要求,到2012年,在新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推广太阳能、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面积390万平方米,其中福州市示范面积350万平方米。
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1-12-08 05:01:41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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